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何漪)近日,中国证监会发布《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、股权激励等制度;支持上市公司收购有助于强链补链、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;提高科技型企业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,支持采用适应新质生产力特征的多元化估值方法。
在这些方面,深交所持续优化并购重组机制,推动科技与资本深度融合,助力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。
一是深化制度创新,释放并购重组活力。
深交所以“并购六条”为指引,着力优化并购重组制度供给。一是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上下游产业整合,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获取关键核心技术、拓展高附加值业务,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。二是创新估值方法,对未盈利但具备技术突破潜力的标的资产采用多元化估值模型,增强对“硬科技”企业的包容性。三是简化审核流程,推出并购重组简易审核程序,缩短审核周期。
数据显示,2024年深市新增披露75单重组项目,实施完成22单重组项目,交易金额达到446.03亿元。其中,近七成标的资产聚焦新质生产力领域,产业整合型重组占比高达80%。
二是聚焦强链补链,推动科技产业协同发展。
深市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加速产业链垂直整合,频频出现典型案例。以麦捷科技(300319)为例,该公司通过收购安可远100%股权及金之川20%股权,业务向上游原材料端延伸,突破合金磁粉芯等关键材料技术壁垒,实现供应链安全与成本双优化。
三是优化审核服务,提升市场效率。
深交所通过制度创新与监管协同,持续提升并购重组质效。2024年9月,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》发布后,新增简易审核程序,推动甘肃能源(000791)、中钨高新(000657)等项目快速落地,平均审核周期较传统模式周期缩短30%;深交所联合地方政府举办“深市并购焕新质”等系列产业交流会,搭建企业对接平台,强化政策宣导与案例示范。
一位资深研究人士表示,《实施意见》发布后,进一步优化了科技型企业并购重组方案,能够有效解决企业并购融资问题,并给予这类公司公允、真实估值股票多少可以加杠杆,从而推动科技型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。